目前唯一隻有金門有提供全職媽媽 補助 津貼,但是規定如下:

金門縣政府指出,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發給照顧子女津貼:

設籍方面,現設籍金門縣之婦女,並符合下列各目之一者:
(一)本自治條例施行前夫妻雙方或單親家庭之婦女設籍金門縣,且其所照顧之子女亦設籍金門縣者。
但夫妻之一方曾遷出金門縣者,並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以後遷入者,須遷入設籍滿五年後,始得申請。
(二)本自治條例施行前夫妻之一方曾設籍金門縣,於本自治條例施行後夫妻雙方或單親家庭之婦女設籍金門縣五年以上,且其所照顧之子女亦設籍金門縣者。
(三)於本自治條例施行後因出生而設籍金門縣,於申請本津貼時,夫妻雙方或單親家庭之婦女設籍金門縣五年以上,
且其所照顧之子女亦設籍金門縣者。

出處:我的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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